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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文章来源: 能投风电   发布时间: 2018-04-04 17:04:41   点击次数: 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323日在盐边县红格镇组织相关单位对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MWp)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参加验收工作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并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见验收鉴定书)。

 验收会议前,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对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提交了《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MWp)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监测总结报告》;四川腾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期间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提交了《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MWp)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监理总结报告》;四川众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验收组查勘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装机规模20MWp,建成后电站在25年运行期内的总上网电量为69251kW·h,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2770kW·h。项目包括光伏阵列区(含箱变)、集电线路区、交通设施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4部分。光伏区布置201MWp子方阵,共采用73920块容量为28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配套2035kV箱变;集电线路区全长6.50km,新建直埋电缆0.243km,架空线路6.257km(新建16基自立式铁塔);交通设施区新建泥结碎石场内道路1.33km,改扩建场内道路1.15km。场址中部设置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25hm2本工程不单独建设升压站,光伏发电产生电能以135kV集电线路线路接入已建大面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大面山风电场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安宁变。项目概算总投资19051.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48.41元。本工程已于201612月正式动工建设,并于20178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工程建设期共9个月。水土保持工程于20178月完工并投入运行。

二、2014929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4]1334号)批复了“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4.12hm2,水土保持方案确定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642.37万元。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四个建设区域:一区红格镇大面山区域(装机规模19MWp)、二区红格镇新民村(装机规模19MWp)、三区红格镇路发村(装机规模2 MWp)、四区红格镇昔格达村(装机规模10MWp)。

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分期实施、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大面山区域一期20MWp光伏电站(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本次验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00hm2

    三、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单位在主体设计文件中一并开展了水土保持初步设计,20169月,主体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建设方案》。同月,四川电力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报送〈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建设方案〉评估意见的函》(川电设评审[2016]4号)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了批复(含水土保持专章),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均进行了审查。

    四、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对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结论,项目防治责任范围29.00hm²,其中永久占地0.08hm²,临时用地28.92hm²。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积极落实各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对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区、交通设施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单元实施了拦挡、排水、护坡、土地整治、林草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量主要有光伏阵列区C15截排水沟1000m、改扩建光伏区道路C15截排水沟1552.90m、主干道(与大面山风电共用)C15截排水沟1906.6m、涵管85.25m、土地整治0.25hm2、表土剥离100m3、绿化覆土100m3、栽植芒果610株、栽植蓝莓9000株、栽植行道树75株、密目网遮盖8000m2、临时沉沙凼3座。工程建设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277.26万元。

五、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四川众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MWp)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大面山农风光发电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其中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整治率98.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3%,拦渣率9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3,林草植被恢复率99.9%,林草覆盖率87.0%。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六、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宏  

电话:18582526285

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玉泉路39-141-1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众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舒波

电话:13678042307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倍特康派大厦26

3、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联系人:李易

  话:13330719840

  址:攀枝花市东区文景巷22

 

附件1: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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